最前,霍凌听见它那变了调子的大叫就知是上了货。
“嚯,两只飞龙,今晚上有口福了。”
霍峰从簸箕下拎着飞龙翅膀将其抓出来,掂量一下道:“只是夏日里都瘦了些,没个几两肉。”
野物都是秋冬最肥美,为了过冬各个贴上厚膘,皮毛也厚实,春夏季里,像是野兔貂鼠的毛不单稀落落的,颜色也不好看。
但吃飞龙,又不是啃肘子,比起吃肉,更胜在那口汤。
同时霍峰也注意到了霍凌新制的机关,霍凌当着两人的面将绳套重新绑回去,林长岁起初还刻意避开不看,想着这是霍凌吃饭的本事,总不能让外人学去,霍凌却并不在意。
这东西也没多高深,凡是在山里呆久了的,多少都能想得到,只是这附近没有什么猎户在,他也没个人打听,或许同样的法子别处早就有人用了。
于是他自然道:“这法子捉个鸟雀走禽之类的好用,再大些就不行了,无非是能省些时间,留在这处也不用人守着。”
林长岁说起,他在镇上做杂工时,曾见有人高价收山里的鸟雀。
“要那……羽,羽毛好看的,养在笼……里,听鸟,鸟叫。”
他比个数目道:“多的能,能给五……五六两呢。”
这生意霍凌也听过,只是鸟雀不易捉,而且又气性大,轻易难以养活。
去看大集上那些卖鸟的,别看手上只有五六只,其实可能为这五六只,已是弄死了几十只,仅活下来这些罢了。
相比之下,还不如采采山货换钱,挣的也踏实。
“那些个富贵人家,钱多了没处花,吃香喝辣已是不够,还要向外找乐子,什么斗蛐蛐的,斗鸡的,养鸟的,训狗的。”
霍峰摇摇头,“不像咱们,有口肉吃就能乐呵一天了。”
林长岁听他说训狗的,想起什么,张了张嘴,显然有话要说。
霍峰和霍凌不嫌他口条不顺溜,他也难得遇见人能多聊上几句,遂继续道:“我,我也知道,一个,在……镇上,姓,姓康。”
“姓康?可是住在太平巷的那户康家?”
霍凌顿住步子,这下是真起了兴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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